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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所院校“合格”!省级民办高校年检结果公示
文章来源 : 广东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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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2026年11月03日 11:2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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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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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1-03 11:24:41

10月30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民办高校2025年度检查结论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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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民办高等学校年度检查实施办法(试行)》,凡广东省范围内的民办高等学校(含民办普通高校和独立学院,以下简称民办高校),均应接受年检。年检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对年检结果为“合格”等次以上的民办高校,省教育厅在民办教育专项资金奖励项目、招生计划、科研立项、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相应支持和鼓励,“优秀”等次优先考虑。对年检结果为“不合格”和“基本合格”的民办高校,省教育厅将责令其限期整改,且自年检结果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取消学校申报省民办教育各类专项资金及其他表彰奖励的资格。对年检“不合格”或连续2年以上年检“基本合格”的民办高校,可视情况调减其下年度的招生计划,直至暂停招生。

公示信息显示,广东省民办高校2025年度检查结论中,年检“优秀”学校显示空缺;“合格”学校42所;“基本合格”学校8所。

其中,高职院校以及职业本科院校共有22所院校检查结论为“合格”,5所院校检查结论为“基本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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