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征集新一代智能制造产教融合项目合作学校的通告
教职中心〔2026〕20号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十五五”规划要求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部署,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教育部职业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职教中心”)与珠海格力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公司”)基于公益性原则开展战略合作,共同实施“新一代智能制造产教融合项目”。现就征集合作学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 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工业自动化与数字化、智能仓储、具身智能机器人等新一代智能制造核心领域,将产业前沿技术、企业真实场景、行业岗位能力要求全面融入职业教育教学全过程,在人才培养、教师能力提升、服务制造业转型升级等维度,探索智能制造产教融合新模式,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和新一代智能制造领域的高技能人才集群培养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范式。 二、项目内容 本项目设三类子项目:新一代智能制造联合实验室建设、领航数智学习工厂建设及区域领航级智造赋能认证服务中心建设。格力公司及格力智能制造生态链企业将依据入选院校所承担的具体建设任务,提供专项经费、软硬件和相关资源支持。 (一)新一代智能制造联合实验室建设项目 面向机械设计制造类、机电设备类、自动化类等相关专业,在中、高职院校(含本科层次职业院校,下同)遴选140个左右教师团队(一般不少于3人),在智能装备、工业互联与数字孪生、工业AI与具身智能三个研究方向中选择一个课题开展研究。项目周期为2年,各入选教师团队依据格力公司提出的应用技术开发需求,通过入岗研发或云端协同方式参与项目,并获得8万元专项课题经费和价值15万元的相关软硬件支持。 (二)领航数智学习工厂建设项目 聚焦工业制造、工业自动化、产线运维、智能检测、智慧仓储等领域,面向机械设计制造类、机电设备类、自动化类等相关专业,遴选70所左右高职院校,与格力公司共同建设微缩数智学习工厂,在实训基地建设、课程开发、标准研发等方面深入合作,共同培养智能制造工程师。项目周期为3年,入选院校将获得价值不低于50万元的格力公司自主研发的智能设备和软件,以及10万元专项建设经费。 (三)区域领航级智造赋能认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聚焦工业制造、工业自动化、产线运维、智能检测、智慧仓储等领域,面向机械设计制造类、机电设备类、自动化类等相关专业,在全国不同区域共遴选7所高职院校,校企共建区域领航级智造赋能认证服务中心。项目周期为3年,各入选院校结合本区域智能制造产业规模化应用场景和特色产业发展需求,以服务区域新一代智能制造高技能人才集群培养和制造业智能化转型升级为目标,与格力公司在课程体系建设、标准研发、数据采集、培训认证等方面开展多层次合作。入选院校将获得价值不低于100万元的升级资源包,以及50万元专项运营经费。 三、项目申报 (一)申报对象 新一代智能制造联合实验室建设项目面向相关专业领域的中、高职院校骨干教师团队;领航数智学习工厂建设项目、区域领航级智造赋能认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面向相关专业领域的高职院校。所有项目均以学校为单位进行申报。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院校相关专业建设基础较好、师资力量较强。 2.申报院校在智能制造领域具备较强的科研与教学创新能力。 3.申报院校具备一定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基础,具备较强的项目实施和管理能力。 4.申报院校高度重视产教融合,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专业教师队伍、实训场地等条件保障。 5.项目具体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至3。 (三)申报要求 1.统一申报:各项目均由院校统一组织申报。院校须先登录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project.cvae.com.cn)注册学校总账号,经审核通过后,可创建相应子项目的填报账号,最终通过学校总账号统一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书样表(见附件1至3)仅供参考,具体申报内容与格式以系统填报要求为准。 2.项目排序:申报院校可根据自身优势,选择申报一个或多个子项目(各子项目限报一项)。若申报超过一项,申报院校须在项目管理系统中按照校内推荐对申报项目进行优先级排序。 3.材料真实性:申报院校须对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确保所有信息真实可靠、数据准确完整。 (四)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时间为2026年9月16日0:00-10月30日24:00。逾期不再受理。 四、项目组织与管理 本项目由职教中心与格力公司共同组织实施。项目申报截止后,双方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阅,择优遴选合作学校,并按程序予以公布。入选院校须与格力公司协商并签订《项目合作协议》,详细约定合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本通告确定的内容)、实施计划、经费使用、知识产权、双方权利与义务等具体事项。职教中心在本项目中承担平台搭建与业务咨询职责,不参与校企合作协议签订。 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职教中心与格力公司将共同组建项目工作组,负责日常协调、服务支持与过程管理;设立专家组,对项目实施技术路线、工作协同等提供专业指导、过程把关与验收。 项目期满后,职教中心与格力公司共同组织专家,依据本通告明确的项目目标及格力公司与入选院校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约定的验收标准开展考核验收。验收通过的,由职教中心与格力公司联合颁发结项证明。逾期未达到验收标准的,不予结项。 五、联系方式 职教中心:张老师010-58556742 格力公司:罗老师13661146675 项目管理系统技术支持:华老师13401170295 附件: 3.区域领航级智造赋能认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指南及申报书.docx 教育部职业教育发展中心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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