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第二批中国—东盟国家职业教育“五金”出海项目意向建设单位的通知
各高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发展“十五五”规划》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2025—2029年)的通知》有关部署,深化中国与东盟国家职业教育交流合作。中国—东盟国家职业教育“五金”出海项目自2025年启动以来,得到全国高等职业学校的积极响应和广泛参与,首批项目建设有序推进,为项目持续深化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
为扩大项目建设覆盖面,深化中国高等职业学校与东盟国家有关政府部门、院校、行业组织和企业的务实合作,现面向全国高等职业学校征集第二批中国—东盟国家职业教育“五金”出海项目意向建设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指导单位
全国高等职业学校校长联席会议
东南亚教育部长组织技术教育发展区域中心
二、项目实施单位
中国—东盟国家职业教育“五金”出海项目秘书处
三、征集范围与数量
1.征集范围
海外工坊建设、海外产教中心建设、境外学历办学项目、专业标准开发、课程标准开发、课程资源开发、国际师资培育、海外教材出版、教学装备开发、海外学生来华留学等。
2.征集数量及遴选程序
2026年面向全国高等职业学校(含高等职业专科学校和职业本科学校)征集30个左右意向建设单位。申报单位经初审通过后,纳入项目意向建设单位库。后续将按程序邀请来自全国高等职业学校校长联席会议、东南亚教育部长组织技术教育发展区域中心以及项目成果拟输出国家职业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开展评审和建设指导。
四、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资质要求
申报单位应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高等职业院校,包括高等职业专科学校、职业本科高校等。优先考虑有产业学院或跨国人才培养项目实施经验的学校。
2.申报内容要求
本项目为职业教育国际化合作项目。申报学校可结合自身国际化工作基础和发展规划,自主选择并组合项目建设内容。
为支撑国际标准开发、海外工坊培训等建设任务,首次申报的学校须选择1—2个专业方向,每个专业方向原则上应配套建设不少于4门课程的国际化课程资源。前期已与东南亚教育部长组织技术教育发展区域中心合作开发并通过认证的国际课程,可单独申报纳入本项目建设成果,无须重复开发和认证。
3.项目预算说明
该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主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国际课程制作及认证费用、翻译费用、出访费用等,均由申报单位承担。申报单位应具备稳定经费保障和规范采购条件。
五、项目成果认定及推广
项目形成的成果由东南亚教育部长组织技术教育发展区域中心及输出国职业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并出具平台收录或认可证明、认证证书,面向输出国及东盟进行推广及应用。
六、征集时间及方式
中国—东盟国家职业教育“五金”出海项目第二批意向建设单位申报日期为2026年9月1日-2026年10月16日,各申报单位将《中国—东盟国家职业教育“五金”出海项目意向建设单位申报书》签章后的PDF文件提交至项目申报邮箱:wujinchuhai@gmail.com。
七、联系方式
余老师:15701183980(微信同号)
张老师:17800288950(微信同号)
中国—东盟国家职业教育“五金”出海项目秘书处
2026年8月25日
附件下载: 中国东盟国家职业教育“五金”出海项目第二批意向建设单位征集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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