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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增补专业论证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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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2026年05月20日 17: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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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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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7: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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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增补专业论证工作的通知

教职成司函〔202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学(教育)指导委员会,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行动方案(2025—2027年)》,按照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关于专业目录动态管理的要求,决定开展2026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增补专业论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围绕国家战略、区域发展、产业升级新需求,在现行《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基础上,对职业教育中职、高职专科、职业本科专业目录提出增补建议。

二、工作原则

1.聚焦重点领域。紧密围绕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聚焦优化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促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精准对接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新职业,重点论证增补数字经济、低空经济、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城市更新以及民生紧缺等领域专业。

2.突出职教特色。增补专业应锚定高技能人才培养,具有相对成熟的行业、职业岗位(群)、技术领域依托,有稳定、持续的就业面向。增补专业内涵必须体现职业教育功能定位,不设置学科导向明显的专业。

3.做好调研论证。充分调研有关领域新技术和产业变革新要求,听取并吸收相关行业企业、专家意见,分析梳理职业面向,准确界定相应层次专业的培养目标定位,论证提出专业名称、职业素养和主要知识、能力要求,确保增补专业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4.加强统筹协调。按照不同层次专业目录一体化设计要求,注意做好中职、高职专科、职业本科专业的有序衔接,稳步加强职业本科专业建设。注意相近专业之间的内涵区分度,增补专业与现有相关专业至少应有50%以上不同的专业核心课程。

三、有关要求

1.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学(教育)指导委员会要认真组织本地区(领域)学校、行业、企业提出增补专业建议,特别要充分征询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议。要对增补专业建议进行整理汇总、集中论证,并组织力量修改完善相关材料。

2.高技能人才集群培养计划各领域牵头学校和企业,要围绕本领域发展对高技能人才新需求,组织参与学校和企业共同研究论证,经本领域专家委员会审核后,提出增补专业建议。

3.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学(教育)指导委员会、高技能人才集群培养计划各领域牵头学校和企业,请于5月31日前,通过“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网址zyyxzy.moe.edu.cn,以下简称平台)提交各建议增补专业的论证报告(体例框架详见附件1)、专业简介(体例框架详见附件2)以及汇总表(附件3,需盖公章)。

联系人及电话:

1.教育部职成司  刘老师 010-66096809

2.教育部职教中心 荀老师 010-58556713

3.平台技术支持  朱老师 18613800798

附件:

1.建议增补专业的论证报告(体例框架)

2.专业简介(体例框架)

3.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增补建议汇总表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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