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成厅函〔2014〕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促进职业教育专业教学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我部组织制定了第二批涉及16个专业类的135个《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专业教学标准),现将目录予以公布,有关标准具体内容以教育出版传媒集团(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文本为准。
各地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首批〈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目录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4〕11号)要求,继续做好专业教学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
附件:第二批《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目录.doc
教育部办公厅
2014年12月22日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