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表示“大国工匠是我们中华民族大厦的基石、栋梁”“我们要实实在在地把职业教育搞好,要树立工匠精神,把第一线的大国工匠一批一批培养出来”。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把大国工匠的地位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是对大国工匠和高技能人才的充分肯定,也对进入到新发展阶段的高质量职业教育,培养更多支撑民族大厦基石和栋梁的作用发挥寄予了更高期待。如何培养造就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人才支撑?这是我们高职院校必须回答好、实践好的问题,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那样,我们需要“实实在在地把职业教育搞好”。
首先,挖掘工匠事迹、讲好工匠故事、展示工匠形象、厚植工匠文化。
培养大国工匠、弘扬工匠精神,需要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社会风尚。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对工匠技能人才的宣传力度,让全社会充分认识到工匠技能人才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创造有利于工匠技能人才成长的社会环境。通过访谈、论坛、主题性新闻报道、工匠成就展、新媒体等多种形式与途径,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工匠内涵,创造性地讲好一个个“德行”之厚与“技能”之美高度融合的中国匠人故事,激励广大青年学习“匠人精神”,追求“岗位成才”理念,吸引更多青年人学习工匠、争当工匠,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让技能报国成为青年追逐的梦想。
对高职院校来说,要大力推动职业教育生态建设,在育人环境上下功夫,营造崇尚劳动和技能,弘扬新时代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良好育人环境。创新办好“职业教育活动周”,聚焦学校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方面的亮点特色,结合典型人物和典型事迹,讲好技能成才的故事和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故事,让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被看见,让更多职业院校被社会了解,激励更多年轻人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营造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环境。通过融合行业文化、企业文化、学校特色文化、思政教育文化创造性地形成职业院校文化育人体系,实现以文化人、以德育人,让工匠精神深入人心。举办劳模工匠事迹巡展宣讲,组织劳模工匠进校园进企业与学生员工面对面,与企业共同探索构建工匠精神培育体系。通过建设高职学校文化与工匠精神研究中心、工匠学院等载体,推动工匠精神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让学生看到技能人才的发展道路是宽广的,能够实现个人的梦想和自我价值的提升,引导学生积极投身技能学习和训练,练就过硬专业技能,立志技能报国。
其次,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创新能工巧匠、大国工匠人才培育路径。
培养大国工匠、弘扬工匠精神,需要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充分发挥产教融合的系统性牵引作用。构建新的人才培养目标,树立“匠德、匠心、匠术”的职业理念,以“工匠精神”培育为重点,创新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将“工匠精神”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推动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育。强化对“工匠精神”培育的顶层设计和资源整合,坚持以深化产教融合为重点,以科教融汇为新方向,积极推动多主体协同的产教融合,加快形成产教深度融合圈,探索多层次的校政企协同育人体系。积极推广现代学徒制、现场工程师,加快构建智慧职业教育新生态,培养造就大批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
对于高职院校来说,要做深做实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理实结合,在人才培养质量上下功夫,实现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的有机衔接。进一步推动以产业为主体的高技能人才联合培养通道,通过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等平台建设,建立教育与产业的对接机制,聚焦关键领域、新兴产业,提升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让高技能人才、大国工匠培养获得“实战”历练。通过新型组织形态建设,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的方法路径,建设高质量人才培养的标准和评价制度。在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培育中提前进行专业布局和推进数字化转型升级;对标产业发展前沿,打造校企联合实践基地、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创新实践训练项目等,在职业教育的实践“现场”、生产第一线历练未来的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为更好地培养大国工匠储备源源不断的人才资源。
再次,健全机制畅通渠道,培育“良匠之师”,支撑高质量工匠培养。
培养大国工匠、弘扬工匠精神,需要有一支具备“工匠精神”与“创新精神”,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传道与授业相结合的高水平“双师型”教师队伍作保障。这就要求职业院校与企业加强师资队伍方面的资源合作,积极构建“双师型”教师引进机制、分层培养体系和评价激励机制。以社会产业需求、地方经济发展需要和院校特色为导向,完善“双师型”教师引进标准和实施办法,依托龙头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实施分层分类培养,完善优化“双师型”教师评价激励机制,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形成中国特色职业教育教师培养体系。
对高职院校来说,通过数字赋能、标准引导、体系构建,健全机制、畅通渠道,加强“工匠型”教师队伍建设,打造一支高水平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充分发挥“工匠型”教师在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培养中的“师带徒”“传帮带”作用。加强产业导师队伍建设,设立产业导师特聘岗,聘请企业工程师、高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到校兼职任教、合作研究、参与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实践教学、社会培训、产品研发等活动中的积极作用。建立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专业技术职务比照认定制度,充分考虑教师的专业背景、工作经历和师资来源等各种因素,实施分层分类培养,完善评价激励机制,对在聘的高级工以上教师在学习进修、岗位聘任、职级晋升、评优评奖等方面,按相应层次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实现教师的个体职业价值。提倡践行教育家精神,“良匠之师”本身对于育人的热爱和对专业技能的专注,同样具有示范意义和行胜于言的力量。
(作者:孙校伟,系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任聪敏,系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发展规划处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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