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四川省职业教育条例》5月1日起施行 职校毕业生落户、升学等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平等机会
文章来源 : 现代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网
|
时间 : 2024年04月10日 09:41:14
|
现代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网
|
2024-04-10 09:41:14

4月8日,记者从四川省教育厅获悉,日前《四川省职业教育条例》经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5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建立健全适应地方经济发展需要,职业学校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不同层次职业教育有效贯通,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条例》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对高技能人才在学习进修、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工资福利等方面,比照相应层级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职业学校毕业生在落户、升学、就业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毕业生享有平等机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公平就业环境。

《条例》提出,从办学条件、经费投入、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加强办学保障;从教职工配备、教师培养、兼职教师聘用、校企人员双向流动等方面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从加强人才培养方案编制、教材课程开发等方面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此外,《条例》专列一章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的内容,明确政府应当加强统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产教融合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

作者:倪秀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