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2024年贵州省教育工作要点
文章来源 : 贵州省教育厅
|
时间 : 2024年04月03日 16:23:02
|
贵州省教育厅
|
2024-04-03 16:23:02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省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坚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坚持围绕服务教育强国建设和贵州高质量发展主战略主定位,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深入实施“七大提升工程”,充分发挥高等教育龙头作用,夯实基础教育基点,不断深化教育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全省教育优质公平和安全稳定高质量发展,构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新生态和教育高质量发展新格局,为奋力开创经济兴、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贡献教育力量。工作思路是:一条主线、五个目标、十大专项任务、八个方面24项重点工作。以推进教育强国和特色教育强省建设为主线,紧扣“人均受教育年限不断提高、教育普及程度持续提升、教育领域争资投资稳中有进、院校设置学科建设实现突破、教育服务水平优化提质”五个主要目标,全力抓好“强党建、育新人、夯基点、促融合、舞龙头、赋新能、抓保障、护平安”八个方面24项重点工作,加快推进贵州教育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贵州教育新篇章。

具体目标为:一是人均受教育年限不断提高。劳动年龄人口人均受教育年限提升至10.5年。二是教育普及程度持续提升。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分别达到94%、96%、93%、51%以上。三是教育领域争资投资稳中有进。争取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不低于206亿元、努力实现208亿元、力争达到210亿元;完成教育领域固定资产投资120亿元、力争达到130亿元。四是院校设置学科建设实现突破。加快推进贵州交通职业大学、贵州生态能源职业学院等高校设置工作,力争2024年秋季学期招生办学。力争增列2至3个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增列一批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五是教育服务水平优化提质。优化调整高校学科专业结构,推动理工科本科在校生占比达到32%。打造3至5个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确保2024年高校毕业生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达80%以上。

十大专项任务。一是构建以学生身心健康为出发点的育人新生态。二是高等院校设置和基础教育资源布局优化扩增。三是高考综合改革有序实施、平稳落地。四是启动省属职业院校管理体系和管理方式改革。五是新设博士硕士授予单位、授权点数量增加结构优化。六是强力优化调整高等院校学科专业结构。七是完善民办高校党组织书记选派履职和管理工作。八是构建教育高水平对外合作交流新格局新机制。九是完善提升省教育厅财务内控管理水平和效能。十是以教育家精神引领培育高素质教师队伍。

一、强化党建引领,筑牢发展根基

1.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长期任务、永恒课题,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全面领会和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不断增进对党的创新理论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坚持把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集体学习的核心内容,进一步增强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的政治自觉,进一步提升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的能力,进一步提振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精气神。健全完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闭环管理工作台账,不折不扣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地落细落实。

2.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第二次全国教育大会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精神,迅速掀起传达学习贯彻热潮,研究制定修订教育强省文件,筹备召开全省教育大会。健全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强化省、市、县三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机构建设和作用发挥。围绕“黔进先锋·贵在行动”总载体,大力实施“双带五引”工程,全面落实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和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健全民办高校党组织书记选派履职和管理工作机制,着力增强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持续深入推进“五级书记抓党建”,加强制度、队伍、品牌+党建研究“3+1”建设,夯实基层基础,推动把党的领导、党的建设贯穿办学治校全过程,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高质量发展。认真贯彻《关于加强学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指导意见》,深化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指导开展各族学生跨区域研学实践交流活动。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和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民族地区中小学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高质量普及工程,加强民族地区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研制印发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力度文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发挥教育宣传在舆论引导、政策解读、政民互动中的积极作用。深入实施教育系统统战工作“三个打造工程”,不断巩固和完善全省教育系统大统战工作格局。创新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督查督办、政务公开、应急管理、信息报送、机要保密、档案管理、信访维稳、双拥、群团建设、离退休干部和关心下一代等工作。

3.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重要思想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十三届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把严的主基调贯穿管党治校全过程各方面,统筹推进党风政风、师德师风、校风学风建设。严明政治纪律规矩,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教育强国和特色教育强省建设等强化政治监督。持续深化政治巡察、政治研判、纪检监察等党内监督,跟踪督导十三届省委巡视高校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组织开展厅党组2022—2026年第三轮、第四轮巡察,采取走访调研、资料调阅等方式加强对高校巡察工作的指导督导,维护良好政治生态和教育环境。持续开展清廉学校建设,推动构建大中小学“一体推进、各有特色”的学校廉洁文化建设工作格局。深化清廉机关、节约型机关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四风”树新风,坚决防范和纠治“新形象工程”,把过紧日子作为习惯、变成常态。支持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工作,巩固深化与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会商联动机制,推动巡察与纪检监察、审计、财会、统计监督贯通协同,构建“派驻监督+行业监管”同向发力监督新格局。

二、贯彻教育方针,构建树人新生态

4.深刻把握和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刻把握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的科学内涵,从宏观上把握教育工作的政治属性、战略属性、民生属性,坚持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把牢宗旨方向,把准目标任务,端正办学理念,建立制度规范,校正误区偏差,主动超前布局、有力应对变局、奋力开拓新局,系统推进教育理念、育人方式、管理体制、评价方式等各方面的改革,正确认识和处理学校与学生、政府、社会之间的内部外部关系,不断提升教书育人、办学治校的质量和水平。

5.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启动实施立德树人工程,深入实施“时代新人铸魂工程”,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更高质量开好讲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用好中小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深入推进“三全育人”,紧紧抓住思想政治教育“生命线”,着力构建以“教学第一课堂、实践第二课堂、网络新课堂、社会大课堂”为主体的思想政治教育体系,加强新时代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探索实行思政课特聘教授、兼职教师制度,推动“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加快推进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和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建好用好我省教育系统“理想信念教育基地”,坚强中小学思政课队伍。深入开展“学习新思想 做好接班人”主题活动、“技能成才、强国有我”系列教育活动,开展好“新时代好少年”主题教育读书、“读懂中国”等品牌活动。贯彻落实全国教材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加强教材建设和管理行动计划,开展中小学课程实施和大中小学教材使用监测,持续规范教材和教辅、读物进校园管理。实施高校教师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用好《普通高等学校教师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标准(试行)》。构建以学生身心健康为出发点的立德树人新生态。深入贯彻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国防教育的实施意见等,实施学生体质强健计划,开展每天锻炼2小时试点,持续筹办好千万师生阳光体育运动,大力改进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持续开展健康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学校建设,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全面实施校园美育浸润行动,持续开展“美的教育”系列竞赛展演;深入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教育活动,举办2024年第二届省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技能竞赛。深入实施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和绿色校园建设,高质量办好全省学校国防教育活动周。

三、夯实基教基点,推动提质扩优

6.坚持将巩固拓展教育保障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全面落实中央、省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按照“组团式帮扶、全覆盖资助、全链条关爱”的思路实施弱有众扶。持续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学校后续扶持工作。继续巩固控辍保学常态化动态清零成果。全面落实各级各类学生资助政策,加强资助制度建设,强化资助资金监管,推动提升学生资助规范化、信息化、精准化水平,强化资助育人功能。巩固拓展学生餐专项整治成果,推进实施“5+X”供餐,进一步提升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水平。强力推进“校农结合”消费帮扶、人才培养、品牌建设、产教融合、党建引领“五大行动”。继续实施民族地区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和民族专项计划。持续推进东西部协作粤黔教育帮扶工作及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教育人才“组团式”帮扶工作,推动教育帮扶工作落地见效。

7.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聚焦“政府善为、园所善治、家庭善引”推进“幼有善育”。力争到2024年底,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4%,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4%,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60%。有序推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力争8个以上的县(区)通过国家评估验收。结合人口变化和新型城镇化趋势,科学调整县域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布局,稳步增加公办学位供给。新建、改扩建 50 所公办幼儿园,新增学位 1 万个以上。全力推进国家级、省级学前教育普惠性保障机制和保教质量提升两类实验区工作。以县为单位制定并落实普惠性民办园补助标准,到2024年底全省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原则上达到600元/生·年,以“政府善为”促普及普惠水平有效提升。大力实施幼儿园“园园达标”工程,不断提升薄弱幼儿园办园水平。培育创建省市县三级示范幼儿园,不断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用好用活集团化办园管理、教研指导责任区、农村幼儿园集团化管理资源中心“三个全覆盖”工作机制,以“园所善治”促保教质量稳步提高。继续举办中国—东盟学前教育国际交流会、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完善园家社协同育人机制,“家庭善引”促儿童健康成长。

8.全力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和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现场推进会精神,加大政策宣传解读,深入调研、科学研制我省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部署要求和政策举措落地落实。指导推动各地根据常住适龄人口变化情况,建立学龄人口学位需求预测预警机制。优化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新建、改扩建 60 所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新增学位 5 万个以上。稳妥有序推进农村小规模学校调整,提升农村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年底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6%以上。将赤水市、荔波县、麻江县3个县(市)和水城区、印江县、岑巩县、白云区4个县(区)分别作为申报全国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县省级重点支持县的第一梯队、第二梯队,分梯队分步骤推进创建工作,坚持以县为主开展试点。持续实施公办强校计划,将集团化办学作为主抓手,推进县域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形成共同体,率先在云岩区等12个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县实现集团化学区化办学全覆盖;加强对公办校项目学校开展培训和培育成效评估,加大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力度,推动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能力,不断增加优质资源供给总量。持续实施“小学数学教学质量强基行动”和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县质量监测,促进和推动整体提升义务教育质量、缩小校际差异。持续巩固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专项工作成果。全面实施义务教育阳光招生。持续巩固拓展“双减”工作成效,在校内提质增效上求突破,不断更新完善和改进教学方式,提升课堂教学水平,加强作业和考试管理,规范课后服务管理,切实做好教育“双减”科学教育加法工作;在校外规范治理上下功夫,持续深化校外培训治理,开展“平安消费”“监管护苗”等专项行动,提升校外培训执法能力,严防学科类培训隐形变异,规范非学科类培训监管,强化培训教材全流程管理,开展培训材料专项抽查,强化“互联网+信息”监管,优化培训价格监测体系,锚定“双减”三年工作目标以优异成绩交出满意答卷。

9.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贯彻落实《贵州省“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意见》《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以提升县中办学条件、健全经费投入制度、规范招生秩序、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开展县中托管帮扶为抓手,健全县中发展提升保障机制,进一步缩小县中与城区普通高中教育差距。持续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完善选课走班、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生生涯规划指导。大力推进示范高中和特色高中建设,组织开展示范性普通(特色)高中评估。加快综合高中建设,促进普职融通和普职协调发展,促进市域内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落实普通高中“公民同招”和属地招生政策。确保到年底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3%以上。

10.推动特殊教育普惠融合发展。持续落实《“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持续推动特殊教育向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两端延伸,完善特殊教育体系。进一步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开展融合教育实验区、实验校建设培育,推进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医疗康复、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的融合。持续开展特殊教育教师专业素养培训,提升特殊教育质量。

四、构建完善体系,增强职教适应性

11.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全面落实《深化贵州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实施方案》,以部省共建“技能贵州”为牵引,统筹推进职业教育“六个体系”建设。启动探索省属职业院校管理体系和管理方式改革工作。稳步有序推进中、高、本衔接贯通、一体发展,推进职业教育与社区教育、开放教育、老年教育互融共进,促进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相互融通、协同发展。推动继续教育高质量创新发展,探索开展学历继续教育办学质量评价,做好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和校外教学点设置管理,加强非学历教育和社会成人培训管理。推进县域社会学习中心建设,广泛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提升终身学习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健全拓宽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和成长渠道,推进“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水平和社会认可度。

12.持续推进扩容提质。实施中、高职办学条件达标工程,确保2024年底达标率达到80%。稳步发展本科职业教育,整合优质资源,支持以国家“双高计划”为主体的优质高职院校申报职业本科学校。继续大力支持优质中等职业学校与高职院校联合开展“3+2”“3+3”贯通培养,与应用型本科开展“3+4”中本衔接培养,构建中高本协同发展布局。支持高职院校与应用型本科或职业本科联合培养高层次应用型技能型人才。抓住专业、课程、教材、教师、实训五个关键要求进行系统改革,全面提升职业学校关键办学能力。紧扣区域产业优化专业布局,强化职业教育的类型特征、提高职业教育适应性。用好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等平台资源,不断开拓职业教育国际化发展新局面。

13.深化产教融合。坚持与“六大产业基地”结合、与区域产业结构结合,打造3—5个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推动教育链、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坚持“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构建分层分类职业院校技能竞赛全覆盖体系,挖掘赛训教学资源,推动一批高水平成果转化为优质教学内容和现实生产力。推进“1+9”省级公共实训中心建设。持续实施职业技能学历“双提升”工程,培训学员累计达到65万。完成高职院校“订单班”毕业生就业 1.8 万人、专升本 1.2 万人。

五、强化龙头作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14.推进高等教育协同发展。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动全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统筹推进高等学校设置工作,支持民办高校加快发展,不断增加高等教育资源,确保年底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1%以上。加快推动设立贵州交通职业大学(职业本科)、贵州生态能源职业学院、贵州传媒职业学院、黔东南理工职业学院等院校。指导推动高校深化“双一流”“双万计划”及“三金”建设。深入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纵深推进理工科学科专业建设强化行动,推动理工科本科在校学生占比达到32%。支持贵州大学等高校再培育一个A档次学科。抢抓新一轮学位授权审核契机,力争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3个,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30个左右。持续实施“普通高等学校理工科学科专业建设强化行动”,打造一批综合实力雄厚的理工科学科专业群。启动实施师范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进一步提升高等院校师范专业建设质量。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的意见》,深入推进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高等教育供给侧改革。全面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政策性岗位吸纳作用,更大力度开拓市场化就业渠道,深化“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校园招聘,认真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开展“宏志助航计划”培训项目,办好首届全省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强化就业数据监测,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15.推进高等教育特色发展。探索高校分类评价改革,调整资源配置方式,优化调整学科专业结构,探索通过政校企行共建等方式举办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和本科层次职业大学,推动高校主动融入全省科技、产业、经济发展大局,在不同的“赛道”上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启动优势学科群体打造行动,引导市(州)高校围绕区域经济发展优势和特色,建设8—10个区域一流的应用型特色学科专业(群)。深入实施“校工结合”助推贵州工业倍增行动。深化医教协同,加快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选聘200名产业导师,不断健全完善导师管理和考评机制,激励产业导师更好地服务产业发展和学生成长成才。

16.推进高等教育创新发展。加强研究生联合培养规范管理,引导带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持续深化,健全完善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协同育人机制。持续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积极组织学生参与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等高水平竞赛和学术科技创新活动,着力培养更多富有创新精神、勇于投身实践的创新创业人才。启动基础学科突破计划,培育布局一批“小而美”的基础研究突破项目,形成任务牵引的教育、科技、人才一体统筹推进机制。组织高校围绕我省科技创新规划和产业发展布局,构建完善企业出题、高校答题、社会阅卷的有组织科技创新模式,持续推动“揭榜挂帅”项目取得实效,重点实施“百校千企”科技攻关行动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提升行动,着力解决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低、转化服务能力不足等问题。充分发挥“黔兴高校智库联盟”、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作用。深化科技评价改革,加强学风和学术生态建设。

六、深化教育改革,赋能高质量发展

17.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试点指导和经验总结,进一步提升改革实效,加快探索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赋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全面完成省市(州)共建本科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统筹好改革和安全,完善考试招生制度,提升命题水平,优化组考流程,筑牢安全保密底线;探索推进2024年新高考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合场分卷”改革并有序实施,确保2024年高考综合改革平稳落地。加强生涯规划教育和选科指导,夯实理工科生源基础。不断健全完善中考省级统一命题工作机制,推动提升高中和义务教育一体化育人水平。加快推进《贵州省学前教育条例》制定和《贵州省职业教育条例》修订工作。深化民办教育综合改革,实施高水平民办高校建设专项行动,促进民办基础教育扩优提质,推动民办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持续强化师生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配齐配强兼职法制副校长并充分发挥作用,组织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组织开展教育行政执法培训,提升教育执法水平。提升政务服务质量与水平,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推动《贵州教育》办刊机制改革。

18.推进高水平教育对外合作交流。高水平办好2024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继续开展国家公派和2024地方公派“百人计划”,选派一批大中小学名师及专业学科教师赴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培训学习,加强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合作开展理工农医类国际化人才培养,实现年度地方公派100人以上、年度公派留学人数突破200人以上规模的目标。持续推进“来黔留学”品牌建设,拓展来黔外国留学生国别,扩大规模,提升质量。鼓励支持省内高校加强与东盟等“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省外高水平高校开展教育合作。加强中外“双导师”人才联合培养。统筹做好教育系统因公出国(境)团组工作。持续推动与港澳台地区教育深度合作。加强与省外高水平大学交流合作,在联合培养研究生和教师、干部交流学习、学科建设等方面进一步深化务实合作,推动提升我省高校办学质量。

19.不断开辟教育数字化新赛道。持续推进教育信息系统深化应用和教育数据共享,整合优化现有信息系统,完善信息系统管理功能。推进教育统计信息化建设,提升教育数据治理能力。统筹优质资源开发与应用,扩大智慧教育公共服务覆盖面,丰富数字教育资源和服务供给,提升省级数字教育资源平台支撑服务教育教学能力。探索构建全省职业教育数字化治理创新体系。鼓励高校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提升师生数字素养与技能,推进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开展全省教师微课应用、师生信息素养提升等各项竞赛活动,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实施教育系统网络安全能力提升行动,推进教育数据分类分级和安全保护。

七、完善保障机制,强化服务支撑

20.健全完善办学保障机制。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经费支持。推动压实市(州)、县(市、区)政府教育投入责任,督促各地及时将中央、省级财政教育资金和本级应承担的资金落实到位,落实各级各类生均财政拨款制度,确保实现“两个只增不减”目标要求。完善财政教育经费监督管理体系,强化日常监测与检查,强化绩效评价,不断提高预算执行率及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对各地教育领域债务等风险防范化解的监督和指导,督促指导各高校完成债务风险、拖欠企业账款防范化解相关工作。继续按照“1+N”模式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体系,加强和规范省教育厅财务管理,推动教育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加快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五年工程规划、支持消除中小学大班额学校建设三年专项规划等重点教育工程项目,加强公益普惠性幼儿园和普通高中学校扩容建设,持续改善基础教育办学条件,稳步提升基础教育办学能力,积极促进城乡基础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构建省、市、县、校四级常态教研模式,加强对课程、教学、作业和考试评价等育人关键环节研究,建立中心教研团队辐射带动组团教研范式,举办基础教育阶段学科优质课评选观摩交流活动。配合做好2024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扎实组织开展省级义务教育质量等监测工作,研制幼儿园发展质量监测指标体系。

21.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以教育家精神引领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大力推进培育、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贯彻落实首届全国教师大会精神,组织开展教育家精神宣讲,开展教师节表彰奖励,营造尊师重教、尊师重道社会风尚。加强师范院校和示范专业建设,健全教师在职培训和学历提升支持服务体系,完善省、市、县级教师发展机构体系。实施整县推进培训,优化职业院校教师培训。科教协同开展专项培训,提升中小学教师科学素质。调整优化中小学教师专业素养测试,组织开展全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推动教师、校长轮岗交流,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推进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团队建设和教师双师素质提升。继续实施“特岗计划”等,为乡村学校补充紧缺学科教师。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推进落实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严肃查处师德失范教师。坚持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月报告”制度,保障教师工资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加大力度督促指导地方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统筹抓好干部选育管用。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和外派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干部“之”字形成长。强化干部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加强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加强教研队伍建设,推动配齐各级科研队伍教研员、科研员,优化完善各级教研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人才工作机制,压实人才工作责任,围绕“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目标任务不断提升高层次人才引进和人才培养工作质量。

22.强化教育督导。狠抓《贵州省教育督导规定》贯彻落实,建立“1+N”教育督导工作模式。开展省级督导考核工作,压实市(州)和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紧盯赤水市、麻江县、荔波县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评估,持续开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建立“双减”督导常态化机制。强化责任区建设,实时监测和预警义务教育质量,及时作出督促指导。围绕社会热点难点和痛点采取驻点式督导、“四不两直”督查等方式开展专项督导,充分发挥好“利剑”作用。优化督学管理机制和人才结构建设,不断提升督学队伍政治素养、专业水平和实践能力。落实教育督导经费保障。

八、守牢安全底线、维护师生健康

23.全力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安全,守牢校园特别是高校意识形态主阵地,切实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持续推进“一把手、网格化、周调度”工作机制落实,固化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及安全管理经验做法,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加大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强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强化重点防控、协调联动、应急管理、宣传教育、督导检查、考核考评,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全力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和师生安全。深入推进教育系统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做好动态排查管控,切实减少存量、控制增量、防范变量。

24.维护守护学生身心健康。研制出台《贵州省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实施方案(2024—2026年)》,推动构建全员参与、全链条贯通、全方位覆盖的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格局,不断健全完善健康教育、监测预警、咨询服务、干预处置的“四位一体”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体系。指导地方探索开展协同育人中心建设,推动构建学校积极主导、家庭主动尽责、社会有效支持的家校社协同育人新格局。实施学生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实现全省学生心理健康监测全覆盖。扎实做好学校卫生工作和食品安全工作,深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切实守护学生身心健康。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