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要点梳理如下:
总体要求
以提升职业学校关键能力为基础,以深化产教融合为重点,以推动职普融通为关键,以科教融汇为新方向,统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有序有效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切实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适应性和吸引力,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
建立健全多形式衔接、多通道成长、可持续发展的梯度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让不同禀赋和需要的学生能够多次选择、多样化成才。
构建央地互动、区域联动,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协同的发展机制,鼓励支持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重点行业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上先行先试、率先突破、示范引领,形成制度供给充分、条件保障有力、产教深度融合的良好生态。
战略任务
探索省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新模式。形成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制度环境和生态,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新经验新范式。
打造市域产教联合体。搭建人才供需信息平台,促进专业布局与当地产业结构紧密对接。
打造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依据产业链分工对人才类型、层次、结构的要求,实行校企联合招生,开展委托培养、订单培养和学徒制培养,面向行业企业员工开展岗前培训、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为行业提供稳定的人力资源。
重点工作
提升职业学校关键办学能力
优先在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专业领域,组织知名专家、业界精英和优秀教师,打造一批核心课程、优质教材、教师团队、实践项目,及时把新方法、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引入教育教学实践。
做大做强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建设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虚拟仿真实训基地等重点项目,扩大优质资源共享,推动教育教学与评价方式变革。
面向新业态、新职业、新岗位,广泛开展技术技能培训,服务全民终身学习和技能型社会建设。
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依托龙头企业和高水平高等学校建设一批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开发职业教育师资培养课程体系,开展定制化、个性化培养培训。
实施职业学校教师学历提升行动,开展职业学校教师专业学位研究生定向培养。
实施职业学校名师(名匠)名校长培养计划。
设置灵活的用人机制,采取固定岗与流动岗相结合的方式,支持职业学校公开招聘行业企业业务骨干、优秀技术和管理人才任教。
设立一批产业导师特聘岗,按规定聘请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管理人员、能工巧匠等,采取兼职任教、合作研究、参与项目等方式到校工作。
建设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
对标产业发展前沿,建设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真实生产和技术服务功能为一体的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
以政府主导、多渠道筹措资金的方式,新建一批公共实践中心。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金融支持等方式,推动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园区提高生产实践资源整合能力,支持一批企业实践中心。
鼓励学校、企业以“校中厂”、“厂中校”的方式共建一批实践中心,服务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实训,企业员工培训、产品中试、工艺改进、技术研发等。
政府投入的保持公益属性,建在企业的按规定享受教育用地、公用事业费等优惠。
拓宽学生成长成才通道
以中等职业学校为基础、高职专科为主体、职业本科为牵引,建设一批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需要的高水平职业学校和专业。
探索发展综合高中,支持技工学校教育改革发展。
支持优质中等职业学校与高等职业学校联合开展五年一贯制办学,开展中等职业教育与职业本科教育衔接培养。
完善职教高考制度,健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扩大应用型本科学校在职教高考中的招生规模,招生计划由各地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中统筹安排。
完善本科学校招收具有工作经历的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办法。
根据职业学校学生特点,完善专升本考试办法和培养方式,支持高水平本科学校参与职业教育改革。
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机制
持续办好世界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大会和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推动成立世界职业技术教育发展联盟。
建设一批高水平国际化的职业学校,推出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专业标准、课程标准,开发一批教学资源、教学设备。
打造职业教育国际品牌,推进专业化、模块化发展,健全标准规范、创新运维机制。
推广“中文+职业技能”项目,服务国际产能合作和中国企业走出去,培养国际化人才和中资企业急需的本土技术技能人才,提升中国职业教育的国际影响力。
组织实施
教育部牵头建立统筹协调推进机制,会同相关部门推动行业企业积极参与。
省级党委和政府制定人才需求、产业发展和政策支持“三张清单”,健全落实机制。
将符合条件的职业教育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内投资等的支持范围。
鼓励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支持发展职业教育。
探索建立基于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
地方政府可以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生均经费等相关经费标准和支持政策,对非营利性民办职业学校给予适当补助。
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的报考、录用、聘用条件。
支持地方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高生产服务一线技术技能人才工资收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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