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发布,方案明确,推动中等职业学校教育综合改革,提升高等职业学校教育发展水平,推进应用型本科高校分类发展。
《意见》指出,要夯实中等职业学校教育的基础地位,稳定中考招生职普比,推动中等职业学校教育综合改革,提升中等职业学校教育的吸引力。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支持在有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实施长学制培养高端技术技能人才。打通技工教育与学历教育的人才培养渠道,鼓励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职业学校序列,支持技工院校与高等职业学校开展“3+2”中高职衔接培养。深化职普融通,支持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课程互选,依法依规推动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籍双向互转。
充分发挥国家“双高”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特色化办学、高质量发展。优化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类型定位,保持办学方向不变、培养模式不变、特色发展不变,稳步推动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专科层次高等职业学校整建制升格为本科层次高等职业学校,支持在若干专科层次高等职业学校、技师学院高水平骨干专业群开展职业教育本科专业试点。加大高等职业学校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的招生比例,本科层次高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规模不低于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的10%。
完善分类考核和分类支持机制,推动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校开办应用技术型专业或课程。支持高水平应用型大学、高等职业学校开展先就业再进修、边工作边进修的学历贯通方式,更加注重学生工作经验积累和实践能力培养,重点培养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具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人才。研究高水平应用型大学面向中等职业学校、专科层次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招生政策,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为学生学习提供多样化选择,搭建多路径成才渠道。
推动职业学校毕业生在就业、落户方面与普通学校毕业生享有平等机会。将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纳入公务员招考范围,在公务员招考和企事业单位招聘中,坚持因岗设职,鼓励公平竞争,促进人岗相适,支持事业单位面向高水平技能人才开展定向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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