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办学的基本模式,是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的内在要求,也是办好职业教育的关键所在。现将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陈子季关于产教融合的文章整理如下:
2019年10月22日,“产教融合协同发展研讨会”在京召开。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陈子季在发言中介绍,2017年底,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该文件是我国有关产教融合的纲领性文件,首次明确了深化产教融合的政策内涵及制度框架,完善顶层设计,搭建“四位一体”的工作架构。《意见》将产教融合从最初的职业教育延伸到以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为重点的整个教育体系,上升为教育改革和人才开发整体制度安排的国家战略。我们在建设双一流大学的同时,提出了建设职业教育的“双高”计划,其中重点就是落实产教融合的战略目标。(产教融合协同发展研讨会在京召开)
2019年12月10日,中国教育报刊发陈子季撰文《用制度体系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发挥企业办学主体作用,探索混合所有制办学,建立基于产权制度和利益共享机制的校企合作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为企业参与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和技术研发提供稳定的制度保障。(陈子季:用制度体系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2020年10月23日,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陈子季在与《在线学习》杂志对话过程中,独家解读《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办学的基本模式,是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的内在要求,也是办好职业教育的关键所在。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职业教育要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近年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等文件相继出台,不断加强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整体性、系统性政策供给,健全了工作机制、丰富了推进载体、强化了激励保障,将有效解决教育人才培养和产业需求“两张皮”问题,改变校企合作“一头热”“独角戏”的现状,促进形成政府企业学校行业社会各负其责、协同共进的职业教育发展格局。(陈子季:提质培优 加快构建中国现代职教体系)
2020年12月8日,在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陈子季介绍,“十三五”期间,我国职业教育实现了更高水平的开放。就职业教育实现更高水平开放方面,陈子季进一步介绍道,在向产业开放上,配合国家发改委培育800多家产教融合型企业、试点建设21个产教融合型城市,构建了以城市为节点、行业为支点、企业为重点的产教融合新模式。(教育部:全国400余所高职院校与国外办学机构合作)
2021年1月9日,《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刊发陈子季撰文《陈子季:以大改革促进大发展 推动职业教育全面振兴》。2019年,国家发改委和教育部联合印发《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从国家层面对如何调动企业的积极性进行顶层设计。
在制度设计上,提出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对进入目录的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明确自2019年起,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规定的,可按投资额的30%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在实施路径上,提出用5年时间,布局50个左右产教融合型城市,在试点城市及其所在省域内打造一批区域特色鲜明的产教融合型行业,在全国建设培育1万家以上的产教融合型企业,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制度和组合式激励政策体系。(陈子季:以大改革促进大发展 推动职业教育全面振兴)
2022年4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并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该法26年以来首次大修。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办学的基本模式,也是办好职业教育的关键所在。新法用9处“鼓励”、23处“应当”和4处“必须”,进一步明确诸多举措:国家发挥企业的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推动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鼓励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企业可以设置专职或者兼职实施职业教育的岗位;企业开展职业教育的情况应当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除此之外,新法还包含对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企业做出奖励、税收优惠等激励政策,真正从法律层面让企业参与不难、参与有利。”陈子季称。(职业教育新法实施 加速推进产教融合)
2022年4年27日,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陈子季介绍了新《职业教育法》在管理体制、资金投入机制、产教融合等方面做出的新规定。陈子季强调,新法破解了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难点。新法以“产教融合”一词取代了现行法中的“产教结合”,用9处“鼓励”、23处“应当”和4处“必须”,进一步明确了诸多的举措:国家发挥企业的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推动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鼓励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企业可以设置专职或者兼职实施职业教育的岗位;企业开展职业教育的情况应当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除此之外,新法还包含对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企业做出奖励、税收优惠等激励政策,真正从法律层面让企业参与不难、参与有利,同时,明确了行业和企业支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社会责任,鼓励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新《职业教育法》直面顽瘴痼疾)
2022年5月17日,《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刊发陈子季撰文《陈子季:深入贯彻落实<职业教育法> 依法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在激励引导上,强化企业办学权利,企业可以利用资本、技术、知识、设施、设备、场地和管理等要素办学。强化对企业的政策激励,对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企业,按照规定给予奖励,对符合条件认定为产教融合型的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等支持,落实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免及其他税费优惠等。
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就是要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治理结构,与行业组织、企业等深度合作,共同推进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实训基地建设、专业教材开发等,形成教育和产业良性互动、学校和企业优势互补的发展格局。(陈子季:深入贯彻落实《职业教育法》 依法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2022年5月24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效。“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的基本办学模式,也是职业教育最突出的办学优势。”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陈子季介绍,10年来,国家层面陆续出台并实施《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等一系列政策,开展现代学徒制、产教融合型城市等一系列试点,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鼓励行业企业全面参与教育教学各个环节,推进产教融合、校企一体办学,促进专业与产业、企业、岗位对接。(职业教育这十年:全面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已呈现出多样化格局)
2022年10月11日,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刊发陈子季撰文《富有新意、特色明显、影响深远一一世界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大会综述》。以建设国家现代职业教育示范合作区为主体,以打造区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联合体为两翼,通过“一体两翼”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提升职业院校核心办学能力,深化产教融合、推动普职融通。(富有新意、特色明显、影响深远一一世界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大会综述)
2022年11月1日,法治日报刊文章《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 我国建成世界规模最大职业教育体系》。文章称,强化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只是国家不断重视并推进职业教育发展的一种体现。回顾过去十年来我国职业教育发展历程,陈子季用了“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来形容。
面向市场、服务产业是职业教育的基本功能,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既是职业教育的基本办学模式,也是职业教育最突出的办学优势。为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教育部陆续出台并实施《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等一系列政策,开展现代学徒制、产教融合型城市等一系列试点,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鼓励行业企业全面参与教育教学各个环节,推进产教融合、校企一体办学。如今,校企合作已经呈现出多样化的格局,逐步形成专业共建、人才共育、过程共管、资源共享、责任共担的校企合作新局面。(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 我国建成世界规模最大职业教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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