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专任“双师型”教师需师德考核达到合格及以上
文章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时间:2023-04-03 10:12:43
中国教育在线
2023-04-03

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出台,进一步加强新疆职业院校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新疆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双师型”教师是指职业院校同时具备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的复合型专业课教师。《办法》适用于自治区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职业高中,认定对象为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分校内专任“双师型”教师和校外兼职“双师型”教师。其中,校内专任“双师型”教师需上一年度师德考核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具有职业教育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此外,高职专任教师还需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实践经历、技能竞赛等7个条件中符合其中两个方面的要求,中职专任教师须符合其中一条。认定条件突出教师的实践能力,提出“近5年具有累计6个月及以上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或工作的经历。”“主持或参与企事业单位开展的各类技术研发或科技服务等相关活动”等条件。

针对校外兼职“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明确,须经学校正式聘任(聘期1年及以上),具备相应的专业教学能力,且年度教学考核和师德师风考核合格,年龄一般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具有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在相关行业中具有一定声誉的能工巧匠、技术能手、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或省级传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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