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实施福建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组织实施福建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构建具有福建特色的职业教育教师培训体系和教师发展支持体系,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技艺精湛、专兼结合、充满活力的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
福建省要求,要完善政府、行业企业、学校、社会等多方参与的教师培养培训机制,落实教师企业实践制度,专业课教师每年至少累计1个月以多种形式参与企业实践或实训基地实训。加强新入职教师“双师”素养导向的规范化培训,新任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时间不少于8周。
修订完善“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和实施办法,根据教师不同能力条件实施分级认定,突出对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的考察,注重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实绩。建立激励机制以及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动态调整机制,在职务(职称)晋升、教育培训、评先评优等方面向“双师型”教师倾斜。
制订名师名校长管理办法,加强专业带头人、名师名校长培养,在全省分批次遴选培养200名专业带头人、50名名师、30名名校长,建设一批“双师型”名师工作室和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通过示范引领、指导帮带,推动全省职业院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升。
依托相关部门、应用型本科高校、高水平职业院校以及行业龙头企业,推动校企资源共建共享,建设一批省级“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与教师企业实践基地,争创若干国家级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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